□郭元鹏
2020年,赵某在大连找到一份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的兼职。本以为找到美差,却被要求拍摄港口中的军舰,并被雇主鼓励进造船厂工作。赵某这才醒悟,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近年来,情报窃密无孔不入,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7月3日 央视新闻)
本来从事的是普普通通的拍摄城市风景照的兼职工作,谁能想到这竟然是一份“间谍工作”?幸好,当事者在被“指定拍摄某某风景”之后,幡然醒悟,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才减少了安全隐患。这起“兼职拍风景照被间谍利用”的案例,再次警醒我们每一个人:间谍无处不在,反间谍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在工作和学习中,都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参与反间谍工作。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多元,反间谍斗争形势也更加严峻复杂。因此,反间谍绝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而是每个人的事情。央视新闻客户端同时还公布了一批“普通市民被间谍利用”的案例,可以说每一个案例都是一声警钟:曾在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的张某,在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真实身份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在与张某熟识之后,以高额报酬诱惑,最终张某成为了“间谍手里的玩物”。现实生活中,一些市民没有“从事间谍的心”,也没有“从事间谍的意”,只是由于自己防范心理淡薄,而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间谍的圈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分析说,间谍活动看似神秘,实际上只要细心留意,一些间谍活动还是有迹可循的。作为普通群众,切不可以为反间谍是国家的事情,必须要有家国情怀,要知道间谍破坏的是国家安全,其涉及到了我们每一个人。一方面,人人都要积极学习反间谍的知识,要有识别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反间谍活动,发现可疑人员应该积极举报,并且要时时刻刻防范被间谍所利用,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间谍获取国家秘密的载体。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和国务院制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由此不难看出,在大数据时代,尤其需要防范数据的泄露。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需要“防范身边的间谍”,而且在随手一拍发朋友圈、发短视频的时候,也需要“谨言慎行”。
“兼职拍风景照被间谍利用”是一堂教育课,多些谨小慎微的心态,才能少些类似于“兼职拍风景照被间谍利用”的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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