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敏
对有公墓通过直接少投放或变相不投放5元盆花方式,致使市民不得不选择高价盆花,从而拉高祭祀成本问题,笔者通过相关渠道反映问题诉求。日前相关公墓园方一名工作人员回复,墓园是公司运营的经营性公墓,是公司就得赚钱。因为5元一盆的花具有公益性不赚钱,所以公司今年研究决定,采取周一周五不投放、周六周日限量供应方式。对此说,笔者觉得既经不起推敲,也难以自圆其说。
每年清明时节,笔者都与家人去某墓园扫墓。近年来,该墓园为营造干净整洁周边环境,打造良好市场秩序,清散了门外小商小贩,自主在园内出售祭祀用5元盆花——物价部门核准祭祀用品,当然也有价格更高的多种可选,此举确实便民惠民,应当给予肯定。但今年做法却令人失望并费解。
墓园事前通过短信告知祭扫市民,劝导大家避免周六、周日高峰期错峰祭扫。按照往年惯例,墓园内5元盆花可买,故笔者与家人选择某周三祭扫。入园后照例去买5元盆花,不料对方告知周一至周五不投放,要买只能买价格最低不能低于35元的盆花,祭祀成本猛翻7倍。让人不禁纳闷,为何不在事前短信提醒说明,让祭扫市民早作其他准备呢?无奈,去墓地鞠躬完事,改周六再来献花。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笔者周六上午9点许再入园,去买5元盆花时,对方告知卖完了,要买还是得买每盆至少35元或价格更高的品种。为此,笔者通过相关渠道反映问题诉求。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墓是公共设施,分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一个为农村村民,一个为城镇居民。既然是公共设施本来就应姓“公”,顾名思义就是以政府为主导建设的具有公共属性的墓地。此类墓地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民政部门按照非盈利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如若园方认为5元一盆的花不赚钱,通过直接少投放或变相不投放5元盆花的方式,致使拉高市民祭祀成本,则既涉嫌与民争利,又与其应当承担的公共属性背离,更不利于鲜花祭扫等文明方式的鼓励倡导。
公共墓地无小事,一盆花虽不起眼,却是维系民生、关乎民感、影响民心的大事。无论如何,墓园不能沦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进而弄丢了其应当承担和坚守的公共属性。对墓园高价盆花等乱象,应当引发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墓园的反思。
来源:红网
作者:徐志敏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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