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1月2日,河南郭女士因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到撞击。她在附近医院做了ct,后被确诊为颞骨骨折。1月8日,郭女士带着片子来到县城医院,让她意外的是,医生又重新开了ct。“同样的检查项目,同样的检查部位,为何换到小地方的医院,反而认不了,还要重复做?”郭女士满心疑惑。县医院医生告知需要看动态图,她只得听从安排。最终,两次检查结果完全相同。(1月28日 《工人日报》)
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这是很多患者都曾遭遇的事。不可否认,不少患者转院之后,之前所做的医疗检查因受医检时间、医检质量、疾病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需要再做一次。但是,也有一部分重复检查是医生故意要求的,属于创收性重复检查。所以,我们有必要推动医检互认。
大家知道,医检互认能简化就医环节,提高诊疗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尽管医检互认益处多多,尽管卫生部门三令五申不遗余力地推动,但还是有一些医疗机构进程缓慢,跨区域的医检互认程度更低。
什么原因造成医检互认的“肠梗塞”?窃以为,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以检养医”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医院对科室、对医生有创收指标要求,那么,医生多开检查项目,既能为医院创收,完成指标任务,也能让自己多拿提成。如此状况下,医生自然就会找理由拒绝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阻滞医检互认。
其二,也有一大部分医生之所以不推动医检互认,是不信任其他医院的医疗设备和医检水平。虽然卫生部门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医院落实同级医疗机构的医检互认,但没有明晰的责任划分,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承担责任的还是诊治医生。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对待推广医检互认的态度是——非不愿,而是不敢。
此外,不同的检验机构,不同的检测方法,不同的仪器设备,都会对结果互认有一定影响。可见,如果我们不能在一定区域实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的统一,无法建立统一的操作流程与互认标准,恐难以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推动医检互认”就还会成为一句空话。
国家为了患者利益,三令五申地推动医检互认,以期能立竿见影地降低医疗费用,赢得公众喝彩。可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推进医检互认非一日之功,需要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机制;更何况,利益壁垒、医疗纠纷风险依然是不易撼动的拦路虎。
所以,尽管大家都渴望加速推进医检互认,但这事真的急不得,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持续发力,久久为攻。概而言之,只有逐步清除“医检互认”的拦路虎,它才能慢慢地全面落实,真正成为惠民利医的好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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