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佳(吉首大学)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一名17岁小伙小孟在路上遇到醉酒老人摔倒在地,主动上前搀扶,并联系其家属。出人意料的是,这位老人诬陷是小孟骑车撞倒了自己,老人家属还执意要求小孟陪同老人到医院检查并赔偿其损失。小孟甚至还遭到老人多次掌掴以及老人一家的纠缠。(8月26日《法治日报》)
一个未成年人出于善心,向摔倒的老人伸出援手,却被老人无端诬陷,被其家属索赔,还遭到了殴打。老人及其家属的行为不仅寒了搀扶者小孟的心,也让大众唏嘘不已。这次不快的遭遇是否会让一个原本热心助人的年轻小伙后悔自己做出的行为?是否会让他怀疑过自己的行动,埋怨自己的善良?好在此事得到了公平处理,当地警方积极介入、及时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还原了事件全过程,还了小孟的清白,更重要的是,对殴打他人的老人采取措施——依法行政拘留。
“扶老人被诬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是第一次被大众注意。人们关注类似事件,主要关注的是搀扶者是否得到公平处理。而这一次江西抚州民警出手迅速,查明了真相的同时依法惩罚了诬陷者,有力地维护了救人者的善良,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警方的行为固然值得我们点赞,正义得到了伸张,但它缺席的时刻也不少。过去出现的不少“扶老被讹”案件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恶意诬陷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往往止于口头上的“批评教育”。如果“诬陷”的成本低,就会令善良屡屡遭到曲解与利用,令诬陷者不必担忧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如此循环,形成“破窗效应”,极大影响到普通人对陌生人施以援手时的信心和决心。因而,对于极个别案件当中的诬陷行为造成的不良风气影响,必须惩恶。对诬陷者该训诫的训诫,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应让法律之外的年龄、经济条件等因素干扰案件的正常处理。
扬善与惩恶应双管齐下,尤其需要在惩恶方面大做文章,让诬陷者知道违法的代价,才能减少人们对于助人的疑虑,消除错误认知,才能营造一个更为正义、更加温暖的社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佳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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